提高警惕 科学防控
坚决杜绝我市聚集性疫情病例出现
近日,我国多地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爆发病例。聚集性疫情的爆发一方面说明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力很强,另一方面也预示着后期防控的难度越来越大。按照市防控指挥部主要领导要求,请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将此件传达到基层单位,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市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少流动、不聚集,坚决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餐、”,共同打好我市疫情防控阻击战。
北京:截至2月2日,全市聚集性病例发生41起,涉及病例120余人,超过北京现有总确诊病例的一半。这些聚集性病例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成员或者同事中有湖北的接触史,回京后没有进行自我隔离,到单位或公众场合活动,导致身边多人陆续感染确诊。
山东:截至2月2日,累计发现聚集性疫情60起,其中49起为家庭聚集性疫情,6起为同事间聚集性、5起为集体暴露,平均每起聚集性疫情传播病例数2.15例。如山东临沂某患者自武汉返回后,参加家庭就餐,导致家庭成员及亲戚6人确诊;烟台、青岛的确诊病例中,有4例是在云南旅行期间感染,同团旅行者中还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回烟台后传给3名家庭成员。
广东:截至2月2日,累计发现聚集性疫情14起,13起为家庭聚集,1起为工作同事聚集。
海南:截至2月3日,累计发现聚集性疫情12起,主要以家庭成员为主,尤其是年龄大者多见。
宁波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聚会引起的聚集性疫情。宁波患者胡某,1月17日晚参加聚餐,其中有武汉人参与;19日,胡某乘大巴车至一寺院参加祈福活动,当天即发病27日确诊,其丈夫、女儿于26日确诊。19日同车参加祈福活动的先后14人确诊。截至2月2日,参加该次祈福活动的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中已有25人确诊。
案例二:会议引起的聚集性疫情。宁波患者陈某,1月12日在杭州参加一个企业会议,参会代表中有武汉人参加。陈某返回宁波后于17日发病,22日确诊。同公司一起参会的王某、柴某某也先后确诊,王某的丈夫31日实验室检测阳性,为无症状感染者。该杭州会议共有30人参会有11人被确诊。
案例三:家庭聚集性疫情。1月30日,宁波发生一起家庭聚集性疫情,4例病例为一家人。上述4人和新疆来的朋友刘某在18日共同聚餐,刘某到宁波前在新疆接待过武汉客人,其1月17日就已出现症状,1月28日在深圳确诊。
从2月2日起,全市已进入复工复产高峰,人员车辆流动聚集现象增多,集聚病例爆发的风险越来越大。鉴于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严格、更加细致、更加全面地做好防控工作,绝不能因满不在乎、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给防控工作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一、个人家庭防护方面
(一)取消一切聚餐聚会。亲戚朋友之间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联系,近期不见面、不握手,不互相走动,坚决不组织亲朋聚餐聚会。
(二)个人尽量减少外出。如非必须坚决不出门,必须出门的话一定要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与陌生人保持距离,减少触摸公众场合物品,返回后及时洗浴换衣。
(三)避免前往公众场合。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坚决不去餐馆、酒店、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防止交叉感染。
(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认真做好家庭卫生清洁,经常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个人勤洗手、勤洗澡,外套要经常更换晾。
二、单位企业防控方面
(一)加强防控工作领导。各单位企业均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全市防控方面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要认真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帮助企业员工科学认识疫情,同舟共济、全力以赴防控疫情。
(二)强化公共场所消毒。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流程,认真做好办公、生产、生活场所的出入排查、消毒、通风等防范工作。
特别注意对重点区域,如餐厅、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及时消毒。
(三)避免人员聚集聚会。建议采取错时上下班,错时就餐等形式,避免人员聚集。采取“减少集中,减少密度,减少接触”三减方法,如非必要不开会,不聚集,或严控开会人数和时间,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可以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的形式,尽可能减少人与人的接触。
(四)强化职工教育管理。复工复产单位和企业要认真筛查职工假期动向,建档立卡。对来自或去过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需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并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一盯一”管理;对近期与疫情重点地区往返人员有接触的职工,应严格自行在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两类人员发现情况,应迅速向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三门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