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文明城市创建纪律作风“五不准”工作要求
确保创建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9月21日,记者从市创建办获悉,我市发布文明城市创建纪律作风“五不准”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共建共享”要求,着力防范和纠治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漂浮病”“软骨病”“推诿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全市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纪律作风“五不准”具体要求为: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消极应付,阳奉阴违、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决不允许自行其是、我行我素,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不准执行不力、工作不实,决不允许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配合,效能低下,影响创建工作,决不允许说情打招呼,干扰创建工作等;不准借机行事、谋取私利,决不允许以创建为名滥用职权、索拿卡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允许违规插手干预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准简单粗暴、损害民利,决不允许执法违法,搞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决不允许态度蛮横、方法简单、搞“一刀切”,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不准公德不守、私德不严,决不允许违反《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违背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据市创建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正全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市党员干部要立足岗位、担当作为,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对违反纪律作风“五不准”要求的,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严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