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9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今天,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邀您一起学习领会。
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把“土特产”这3个字琢磨透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切入点。没有产业的农村,难聚人气,更谈不上留住人才,农民增收路子拓不宽,文化活动很难开展起来。各地推动产业振兴,要把“土特产”这3个字琢磨透。
——2022年12月23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创造更多经验。
——2023年9月21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更多依靠产业发展,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围绕农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整治、乡风建设,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抓好办成一批实事,让群众看到新变化。
——2023年10月13日,习近平在江西考察时的讲话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
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我们要通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
——2021年8月24日,习近平在河北承德考察时的讲话
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特别是要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2022年12月23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式现代化既要有城市的现代化,又要有农业农村现代化,我很关注乡村振兴。希望你们保护好自然生态,把传统村落风貌和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坚持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把乡村建设得更美丽,让日子越过越开心、越幸福! ——2023年10月11日,习近平在江西考察时的讲话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加快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提升村庄整体风貌和农民生活品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2023年12月15日,习近平在广西考察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