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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荣获“好”的等次
发布日期: 2022-05-13 17:03
来源: 三门峡发布

我市在全省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荣获“好”的等次

2022512日,全省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国家和河南省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情况,我市荣获“好”的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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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18年以来脱贫攻坚成效历次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首次考核取得的最好成绩,实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开门红”。这项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上下同心、合力攻坚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各项工作争先创优、走在全省前列的体现。

各级领导带头攻坚,措施更加有力。市委书记刘南昌,市委副书记、市长范付中,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丁同民,副市长高永瑞、孙淑芳等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理念、新措施。全市上下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资源,聚焦重点、聚焦难点、聚焦特点,以群众得实惠、干部受锻炼、工作上台阶为目标,用好要素化、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四化”工作法,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解决人的问题、解决事的问题、解决抓手的问题,确保责任链条衔接到位、工作闭环管理到位,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干部扎实开展“提能力转作风破难题解民忧”和“双解双树”专项行动,以作风攻坚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市在乡村振兴中充分激发农民群众主体意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的做法受到武国定副省长的批示表扬,全市涉贫信访总量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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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收入大幅增加,得到更多实惠。我市坚持把群众增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突出“有产业、有就业、有收入、发展可持续”工作主线,狠抓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2021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96.9元,增速9.3%;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率排名全省第3;脱贫群众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3596元,比上年增长11.6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4个百分点。

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得到更多奖励。坚持项目为王导向,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获得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奖励2074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奖励1500万元,特色产业重点绩效评价奖励4000万元,共计7574万元。全省共有9个省辖市的10个县(市、区)获得优势特色产业重点绩效评价奖励,每县奖励资金2000万元,我市卢氏县、灵宝市获得该项资金,是全省唯一一个有2个县(市)获奖的省辖市,奖励资金规模居全省第一位,省财政厅专门向我市发来了表扬信。

“卢氏模式”全面升级,得到更多荣誉。深化提升金融帮扶“卢氏模式”,将政策支持对象由脱贫户扩大到所有农户和涉农经营主体,着力解决服务不深入、信息不完善、银行不放心、贷款需求小等问题,不断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和优惠性,提高覆盖率和满意率。2021年底,全市脱贫户小额信贷余额户贷率在全省18个省辖市排名第3,卢氏县当年新增贷款余额4.12亿元,余额户贷率在全省156个县(市、区)中排名第9,多次受到国家和省表彰。202110月,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丁同民作为全国唯一的地级市代表,在全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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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精准有效,全面守牢底线。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抓手,在全省率先探索2221”工作法,坚持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帮扶,对全市脱贫户进行入户算账,分析各类型收入的短板弱项,逐村逐户制定增收措施,工作典型在《中国乡村振兴》杂志刊登。截至2021年底,全市监测对象户均享受政策数5.28个,位居全省第1;数据质量100%,位居全省第1;先后3次在省调度会上被点名表扬。全市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加强,守住了不发生一人一户返贫致贫的底线目标。

成绩来之不易,后续仍需努力。下一步,全市上下要继续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做亮特点,牢牢扭住发展第一要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争前晋位、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