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关于征集社会化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公告
全市各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为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拥军,凝聚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活动,更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提升双拥工作服务保障力度,经三门峡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门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现向全市广泛征集拥军组织名录,建立覆盖衣食住行等各行业在内的三门峡市拥军企业目录库。开展此项活动,旨在按照契约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化拥军,促进爱心企业让利拥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最大限度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现将有关征集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以“让军人军属得实惠、让军人职业受尊崇”为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规范优质、合作共赢原则,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尽可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事、解难事”,提供优惠便民和让利服务,形成“千门万店齐拥军,千家万户铸国防”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三门峡市社会化拥军水平。
二、征集范围
凡愿意为现役军人、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宾馆、商场、超市、加油站、影剧院、房企、医院、运输、体检、养老、康复、保险、书店、饭店、理发、公园及景区景点等,都可以报名参与,经市、县两级双拥办审核认定后即可入选目录名单。
三、报名要求
一是经营状态良好,诚实守信,社会名誉较好,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是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
三是拟报名参加的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必须要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度审验合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
有关说明
1.申请加入社会化拥军的企业要明确拥军优属的优惠项目,社会组织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内容项目;
2.凡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企业或组织,市双拥办将其纳入社会化拥军数据库管理,并签订合作协议,向社会公示、授予社会化拥军牌匾和证书。各级双拥办对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定期发布服务优惠情况,开展宣传推介,实施目录式、动态式、规范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3.在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中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响好的企业和组织积极向省双拥办推荐,参与评选省级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并逐级推荐到国家双拥办;同时在参加三门峡市“双拥共建示范单位”和“双拥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加分。
五、报名方式
有报名意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化拥军企业(社会组织)审批表》到所在地双拥办报名。
六、征集时间及审批时间
征集自2023年5月30日起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及所属县(市、区)双拥办咨询电话:
市双拥科:梅胜0398-2922015
湖滨区双拥办:路伟0398-2999092
陕州区双拥办:宁红星0398-2221170
义马市双拥办:李珍珍0398-5580722
渑池县双拥办:许凯0398-2233108
灵宝市双拥办:王帅0398-8855661
卢氏县双拥办:于娜娜0398-7180656
开发区双拥办:王应伟0398-2119038
示范区双拥办:张淑芬0398-2751979
三门峡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