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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重申要求用“廉洁”治“四风”
发布日期: 2021-09-17 15:13
来源: 三门峡日报

重点问题“十个严禁”、“四风”问题“寸步不让、扭住不放”

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禁令来了——

市纪委监委重申要求用“廉洁”治“四风”

9月16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中秋、国庆将至,又正值换届重要时间节点,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重申双节期间要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拿出具体举措纠治“节日病”,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从严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抓好节前廉政谈话,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制止餐饮浪费等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9月14日省纪委公开曝光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强化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营造廉洁过节、从严监督氛围,倡导新风正气。  

  聚焦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中秋、国庆前后是走亲访友、家人团聚的密集期,也是婚嫁、旅游的“黄金期”,更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守底线,严守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及其他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严禁违反换届纪律,拉票贿选、请客送礼、迎来送往;严禁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和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承担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等任务的人员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以及出现漏报瞒报谎报迟报重要情况等履责不力、作风不实的问题。  

  精准监督执纪,保持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阶段抓作风建设总的要求,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既要有钉钉子的精神,又要有精准施治的实招;既要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要盯死“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既要坚持问题导向,注意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要及时受理干部群众举报,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核查处置。要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强化节前、节中、节后监督检查。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采取调取监控视频、大数据比对、重点抽查等方式,深挖彻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严肃执纪,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寸步不让、扭住不放”的强烈信号,持续营造我市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