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注销申请的
公 示
近期,我委收到以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注销《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经研究,同意其依法注销《卫生许可证》,现将拟注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名单公示,见附件。
自注销批准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经营单位名义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注销公示名单
发证机关: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 | 注销内容 | 卫生许可证编号 | 许可生效期 | 许可截止期 | 注销时间 | 注销原因 | 申请人 | 备注 |
1 | 三门峡市湖滨区锦萱孕婴用品商行 | 陈 琳 | 三门峡市湖滨区和平路西段市一小楼下6号 | 公共浴池(婴儿洗浴) | 三卫公字[2016]第009号 | 2016-05-20 | 2020-05-19 | 2020-03-31 | 申请注销 | 陈琳 | 许可证已交回 |
2 | 三门峡市湖滨区黛草堂染发店 | 耿清珍 | 三门峡市湖滨区上阳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北角 | 理发店 | 三卫公字[2017]第002号 | 2018-09-05 | 2021-03-22 | 2020-04-14 | 申请注销 | 耿举胜 | 许可证已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