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 有 全 民 健 康 就 没 有 全 面 小 康
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告公示> 文章浏览
市管单位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9-11-27 09:12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科

市管单位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三门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由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监管的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的从业人员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

一、服务范围

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直接监管的单位

二、体检内容

1.内科:检查心肺、心率、呼吸音等,初步排除内科常见疾病。

2.皮肤、指甲:了解有无湿疹、手癣、甲癣等皮肤病。

3.谷丙转氨酶:初步了解肝功能状况,排除有无肝炎。

4.胸片(胸部普通透视):了解两肺、心脏、纵隔、胸膜情况,有无结核、肿瘤等。

5.肝炎抗体检测:了解有无甲型、戊型肝炎。

三、体检流程

1、预防性体检对象持单位出具的其系本单位职工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周一至周四早上10点前(空腹)到市疾控中心一楼体检中心登记体检,预约电话:03982846787

2、体检结束五个工作日后,凭体检回执单领取体检结果。

四、本中心服务范围之外单位的预防性体检,请到有管辖权的相关机构办理。凡到市卫健委窗口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请到市疾控中心进行预防性体检;凡到各县(市、区)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请到各县(市、区)进行预防性体检。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