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在职伤病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43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司法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3号)文件要求,确定我市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经各县(市、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推荐,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黄河三门峡医院等符合救治要求的10家医疗机构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0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向市医政医管科反映。
联系电话:0398-2846983
2019年7月1日
三门峡市在职伤病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
1.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2.黄河三门峡医院
3.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4.渑池县人民医院
5.卢氏县人民医院
6.义马市人民医院
7.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医院
8.陕州区人民医院
9.陕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10.三门峡市湖滨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