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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印发《实施意见》28项政策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 2022-05-18 09:43
来源: 三门峡日报

  市政府办印发《实施意见》28项政策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助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三门峡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力争培育20家以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以上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精神,引导我市中小企业主导产品向《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发展;向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发展;向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方向发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方向发展;围绕我市十大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向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方向发展。

《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28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财政奖励政策,加大“三大改造”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申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配套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深化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二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落实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奖补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4%;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帮助其建立省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中原学者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组建知识产权服务专精团队,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供需双向“揭榜”;强化企业管理体系建设及品牌建设。

  三是加强融资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融资等业务;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上市服务指导,畅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强产业基金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建设的支持。

  四是推动转型升级。加强数字化转型推广,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业务“上云”;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广,推广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加强绿色化推广,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推广绿色化发展模式。

  五是加强人才智力支持。落实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培训、观摩学习、人才需求对接活动,推动建立专家服务团队。

  六是提供精准对接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个性化服务产品,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

  七是强化属地服务保障。引导企业所在地政府制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同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