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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4-01-23 15:37
来源: 三门峡日报

我市出台《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

为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我市近日出台《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421日起施行。

  《办法》分为总则、消防责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共32条,重点明晰了监管职责,明确了主体责任,细化了管理制度。

  《办法》梳理明晰了各级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急管理等单位在居民住宅区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同时,要求各监管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督促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火灾隐患整改。

  《办法》明确了居民住宅区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等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以及单位和个人的禁止性行为。其中,特别明确无物业服务人的居民住宅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调、指导业主制定防火公约,督促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同时,用于租赁的居民住宅区建筑物,出租人应当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

  《办法》就当前居民住宅区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设施损坏且维修难等突出问题,细化了检查巡查、隐患整改、消防设施修缮、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其中,特别明确共用的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列支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