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中共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深刻学习领会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紧紧抓住法治建设这一抓手,着力解决无依据、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形成了职责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工作格局,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依法治国新理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门峡市卫健委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书记亲自领学,不断强化班子成员法治思维;认真落实党中央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和“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重要表述,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全面法治化;二是抓好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市卫健委组织编纂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汇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重要参考书作为日常学法教材进行学习研讨,邀请法律顾问定期授课,做到学用贯通,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得到显著提升。在使用干部时,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着力培养一支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三是根据依法行政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计划,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党组书记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促,着力解决法治工作中的不足,从人员、经费、政策等各方面进行保障。2024年市卫健委法治工作佳绩频传,获得省卫健委法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1次(全省表彰7家单位),4名个人获得优秀表彰。在“走基层、微宣讲”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获中分别获得省卫健委优秀组织奖(全省表彰7家单位)和全市优秀组织奖,3名个人分别获得好名次。在“改革与法治 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征文比赛”中获得省卫健委优秀组织奖(全省表彰8家单位),2名个人活动好名次。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发挥法治机关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一是不断优化职能,推动放管服改革。按照三定方案,积极编制权责清单。放权赋能改革以来,二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诊所备案制,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改革运行平稳,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真正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梳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2024年共抽查市直卫健系统各单位采购招标合同2批次26份,全部符合要求。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涉及群众公众利益的文件出台前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报备及时率、合法率均达100%。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上级纠正、处罚的情况。 四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重要作用。出台了《三门峡市卫健委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细则》,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融入服务型执法工作理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理顺执法关系。根据疾控监督改革情况,重新签订了执法委托书,主要到司法部门报备。根据工作岗位变动及时申请、撤销执法证件,短时间内做到人证合一,持证执法。2024年,我市卫健系统两名执法人员分别在省卫健委、市司法局组织的“微宣讲,走基层”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进一步锻炼了队伍。二是严格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落实“亮证执法”制度,佩戴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规范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范本,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三是加强法制审核。市卫健委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达到条件的进行听证,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四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群众举报的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行为受到追究。五是改进执法方式推动卫生健康执法工作从“管制型”到“服务型”的执法理念的转变,践行“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新理念。通过服务型执法单位创建,目前三门峡市卫健系统获得省级服务型执法标兵单位1家,市级服务型执法示范单位1家,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逐步增加行政指导案件办案占比。
四、积极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我们建立了市、县、乡、村、网格五级防控体系,依托市、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了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共组建4大类38支分队共388人。强化日常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进一步落实常态化风险评估机制。2024以模拟黄河水域突发恶劣气象灾害,发生掩埋、电击、溺水事故,出现群众伤亡为背景,进一步锻炼了队伍的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二是积极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市红十字会举办了7期应急救生员培训,为社会各界培训500人次,其中308名学员通过考核,取得了红十字救护员证。为社会力量日常救援贡献了力量。积极与蓝天救援队等民间公益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全社会医疗应急救援力量。
五、依法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动卫健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依法信访,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杜绝花钱买平安思想,坚决依法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医闹,坚决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推动各医疗机构第三方调解机制,坚持医疗纠纷通过法治途径解决,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利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司法救济等手段,推动监督效能向案前,案后渗透,一揽子解决违法问题。 2024年无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1起,复议机关支持了市卫健委意见,驳回了申请者的诉求。
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落实政务公开,公开透明。一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二是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市卫健委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一是学习不够深入,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出现,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计划下一年聘请法律专家开展讲座,把埋头自学和专家授课结合起来。二是积极招录法学专业公职人员,尽快达到公职律师的相关要求。
法治机关建设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的一环,是规范卫生健康各项政策出台的“源头”,是在新时代破解各种发展难题的“指路灯”,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定心丸”。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全力打造法治型机关,把法治建设作为长期坚持的常态化工作,推动卫健事业在法治化轨道运行,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强大法治力量。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