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号
根据国家和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市所有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电影院等公共文化场馆一律关闭。
景区、商场、医院、饭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司乘人员一律配戴口罩上岗。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通风、消杀等防范工作。
各类演出、赛事、论坛、展会等大型活动一律取消。
各旅行社禁止组织人员去重点疫区旅游,并根据疫情变化削减赴省外旅游活动。对重点疫区预定来峡旅游团一律劝返。
各类教育培训辅导机构、人员不得组织举办各类辅导活动。所有学校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不执行,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三门峡市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