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门峡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23年,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三门峡2030”规划为目标、全面落实健康三门峡行动为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关键,健全服务体系,规范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水平,推动我市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建引领,推动疾控业务发展行稳致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思想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工作与疾控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树立担当意识,提升行政及业务管理水平,巩固提升疾控系统地位与形象,提升凝聚力。
二、坚持科学防控,稳妥有序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
(四)根据病毒变异和疫苗保护情况,适时调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策略,加快提高接种率,提高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着力保健康、防重症。
(五)加强社区、重点机构、哨点医院新冠病毒感染监测和变异株监测、城市污水新冠病毒监测,科学评估变异株传播风险,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六)深入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和举措,建强疾控服务体系。
三、推动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七)按照国家疾控体系改革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委党组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实施,巩固稳定队伍、建立理顺机制,激发提升能力,建成“防、控、治”三位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八)持续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实验室建设等,持续发挥在疾病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的引领和核心作用。
(九)实施全市疾控人才培养计划,促进人才队伍健康快速发展,在提升专业能力基础上,逐步提升各级疾控人员统筹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更好发挥社会动员和现场组织作用,有效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各项措施。
(十)建立健全疾控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逐步推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深度融合。
四、坚持预防为主,持之以恒开展传染病防控
(十一)开展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培训,提升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质量,提高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预警、处置、报告、发布和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二)强化结核病“防、控、治”管理,开展全市结核病疫情与防治数据的监测分析与评估,逐步提高结核病患者密接筛查率,规范各类医疗机构诊断和疫情报告,提高定点机构结核病防治能力,持续推动肺结核医保政策落实。
(十三)巩固疟疾消除成果,做好疟疾输入病例管理,落实流感、麻疹、水痘、手足口病、黑热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布病等重点传染病及新发、输入和少见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
(十四)做好病毒性腹泻监测、病媒生物监测、致病菌识别网等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监测点培训指导,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十五)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策略,规范疫苗接种管理,开展疫苗接种效果评估,持续保持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水平,持续降低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发病率。
五、推进医防融合,不断强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十六)紧密结合健康三门峡行动发展要求,稳步推进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打造慢性病防治工作地区特色和亮点,持续引领全市慢性病防治。义马市要积极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十七)持续巩固我市慢性病监测体系,高质量完成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监测,建立健全慢阻肺等呼吸慢病病例登记报告制度,做好肿瘤登记工作,持续提升现有肿瘤登记点工作质量,逐步完善我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网络。
(十八)深入推进慢性病防治网络建设,继续做好市级高血压、慢阻肺防治中心、县区级脑卒中防治中心建设,推动癌症防治中心和糖尿病防治中心建设,强化慢性病防治组织体系保障。实施基层慢性病规范化防治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依托各级慢性病防治中心,广泛开展逐级培训和业务骨干培训,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基层防治结合型医学人才。
(十九)持续深化慢性病筛查及综合干预,高质量完成国家及省级慢性病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深化防治结合,以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管理为重点,推动三高共管心脑血管病防治管模式落地。开展慢性病科普宣传,实施慢性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推进糖尿病院内外管理一体化管理。探索实施儿童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糖尿病、高血压知晓行动。协调扩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纳入管理;探索基本医保对紧密型医联体慢性病患者服务按人头打包付费,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群众提供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服务。
(二十)统筹推进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服务提升,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上报建档工作,加强在册患者规范管理,完善综合救治救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门诊免费服药。协助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老年人康复训练的技术指导,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继续实施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探索建立心理卫生从业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规范服务。成立心理健康科普宣讲团,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大众的心理健康水平。探索成立学校、企事业单位、特殊群体服务机构等与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联动机制,为大众心理服务提供连续保障。
六、优化监测干预,做好地方病、环境卫生与学校卫生工作
(二十一)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不断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二十二)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健康素养。继续开展好近视综合干预措施,力争实现学生总体近视率减低目标。
(二十三)做好地方病防治效果评价工作,强化对降氟改水问题工程、水氟超标工程监测力度,强化对合格碘盐覆盖率不达标地区监测,督促整改,继续保持全市重点地方病消除(控制)状态,巩固地方病防控示范县建设成果,提升我市地方病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强化干预治疗,继续推进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
(二十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防艾宣传“五进”活动。积极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普及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综合防治知识。加强重点人群警示性、危害性教育。做好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十五)全面落实综合干预。在精准溯源流调基础上,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综合干预,积极推进“互联网+”综合干预。扩大高校、重点场所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安全套自动发售装置覆盖范围。强化单阳家庭和阳性育龄妇女随访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申请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教干预。扎实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吸毒人群综合干预。继续推进暴露前预防与暴露后阻断门诊设置。配合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协同公安、司法部门做好监管场所防控工作。
(二十六)持续扩大检测治疗。调整完善监测检测网络。大力开展自愿咨询检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快速检测能力。推动医疗机构皮肤性病科、泌尿外科等重点科室门诊开展主动检测。扩大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自检试剂覆盖范围。依托网络平台推动高危人群自我检测。继续推广检测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落实“发现即治疗”策略,实现早诊早治、应治尽治。
(二十七)积极消除母婴传播。加强育龄期女性健康教育。强化孕早期检测。加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治疗,强化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预防性治疗。进一步规范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随访管理和喂养指导。
(二十八)全力做好学校艾滋病防控。继续开展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和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进校园系列活动。强化学校宣教师资和防艾志愿者培训,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志愿宣教活动。实施高校学生社团艾防基金项目。积极推进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艾滋病宣传干预。
(二十九)继续推进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加强健康教育,提高丙肝检测能力,动员高风险人群、重点人群主动检测。加强政策衔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诊断治疗,提高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和治愈率。完善信息管理,加强调研指导,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十)持续提升性病防控能力。完善性病防治专家队伍,加强技术指导。协同开展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综合防治宣传教育。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性病规范化诊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