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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制度保障人民健康权利
发布日期: 2020-07-28 17:39
来源: 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用法律制度保障人民健康权利

--三门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立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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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下午三门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全体人员在王东政副局长的带领下一起学习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十章110条,涵盖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了“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

王东政副局长首先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制定背景上向大家做出了介绍,分别对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人员等概念上进行了解释与辨析,然后依据“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这一原则对该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说明。同时结合本单位日常工作情况着重讲解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强调了卫生监督机构在推动健康中国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执法权限与责任。明确了在问题繁多复杂、牵扯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众多的医疗卫生领域,该如何处理认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相关人员的资质问题和对法律选择适用,详细阐述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之间的关系。参会人员认真学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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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专题学习,使全体人员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及条文内容有了一定的认识。在以后的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监督人员定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升依法从业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卫生与健康工作沿着法律的轨道有序开展,做保障人民卫生健康的卫士,努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