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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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湖滨区妇幼保健院涉嫌严重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已回复
--信件内容--
--提问时间--
我是新闻媒体记者。根据知情人提供的信息,我于2018年7月11日上午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妇幼保健院一楼检验科暗访拍摄到该科室四名上岗人员(一男三女)的工作情景。后经知情人辨认,上述四名人员均涉嫌无证上岗。我于7月11日下午向湖滨区卫计委举报,接待者是湖滨区卫计委副主任孙宏亮。孙副主任当场表示会认真查处并将结果回复本人。但截至现在(7月18日18时58分),湖滨区卫计委没有任何回复信息。在此我以网络举报形式向三门峡市卫计委反映湖滨区妇幼保健院上述涉嫌违法行为,请予调查处置并将结果回复本人。 2017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正版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 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二) 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2018-07-18 15:48:30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
你好,让你久等了。我委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现将结果回复,感谢你对卫生计生行业的关注、关心。 1、该保健院现场可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主要负责人是李政权,诊疗科目是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登记号是41826508-141120211G1001,有效期是2015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28日,2018-2019已校验。 2、现场检查B超室工作人员尤媛媛可出示医师执业证书,主要执业机构是三门峡市湖滨区妇幼保健院,执业类别是临床,执业范围是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现场检查检验室莫晓、王晓英、孙军峰可出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名称是卫生,资格级别是初级,类别是临床医学校验技术。 4、现场检查检验室护士刘晨可出示卫生技术资格证书,级别是初级,专业是护理学,批准日期是2017年5月8日;不能出示护士执业证书。 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出具笔录、卫生计生监督意见书,并提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李政权身份证复印件1份,B超室尤媛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取检验室工作人员莫晓、王晓英、孙军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现场提取护士刘晨护理学卫生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针对检验室护士刘晨现场不能出示《护士执业证书》一事,执法人员现场对管理人员景燕及刘晨本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证实湖滨区妇幼保健院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刘晨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湖滨区妇幼保健院的行为违反了《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监督人员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湖滨区保健院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刘晨从事护理工作。 湖滨区妇幼保健院立即将刘晨调离工作岗位,在刘晨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之前,不安排其从事护理有关工作;并坚决杜绝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未取得执业证书人员从事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018-11-14 09: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