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4月26日
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卫生健康监督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262号,以下简称《计划》,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网站下载)《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豫卫监督〔2020〕6号)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抽查范围
按照国家、省工作安排及市政府意见,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的统一要求开展,涵盖公共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消毒产品监督、医疗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等11个专业,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国家抽查比例10.14%,省级部门联合抽查比例4.86%,市级抽查比例5%。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频次、抽查方式和任务要求等依据国家、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及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一)4月,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制定市级随机抽查计划。
(二)5月,参加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动员视频培训会,安排部署国家、省级、市级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三)8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调研,通报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度。
(四)11月,分别做好随机抽查相关信息的录入、汇总及总结报送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县(市、区)要根据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门机构及专人负责。其中县(市、区)级监督机构参与一线监督执法的监督员原则上不低于本机构人员总数的70%。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任务清单,做到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每个监督员,严格按照专业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实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二)统筹协调安排,做好工作衔接
一是做好国家随机抽查与省级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衔接。各县(市、区),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合理安排时间,国家随机抽查任务和省级、市级抽查工作同时开展、同步完成。二是随机抽查工作与地方日常工作有效结合,将随机抽查工作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三是各地要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抽取的单位应当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报给本级业务管理部门,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四是要积极运用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开展抽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公开抽查信息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各县(市、区),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在本级卫生健康委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公示专栏或本级政务网平台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内容和公开时间要符合相关规定。
(四)把握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材料
各县(市、区),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国家与省级、市级随机抽查任务以及相关信息(《计划》中附件1-4)录入填报工作。2020年6月1日前完成30%以上学校、50%以上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7月10日前和8月10日前,分别完成50%以上和80%以上游泳场所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全面完成体育场馆等实行非卫生许可管理公共场所、农村设计日供水100吨及以上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建档立卡工作。《计划》中附件2(附表5)应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市卫生计生监督局汇总后报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
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统计,组织业务专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并于11月15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全年工作情况报告。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胡旭堃
联系电话:0398—2866986
邮 箱:smxwsjjdk@163.com
附件: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数据汇总工作分工及业务指导专家
2020年4月26日
附 件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数据汇总工作分工及业务指导专家
工作内容 | 责任科室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数据信息发布、数据收集、督导检查、及工作总结 | 信息科 | 段英雷 | 2846933 13323668116 |
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 | 公共卫生监督科 | 马 敏 | 2846925 15890291156 |
医疗卫生 | 医疗监督科 | 武金方 | 2846927 18639851143 |
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 | 传染病监督科 | 段克龙 | 2846930 18639836201 |
职业卫生 放射卫生 | 放射卫生监督科 | 郭乾营 | 2846926 18539803887 |
饮用水卫生 | 饮用水卫生监督科 | 贠克勤 | 2846931 18639801978 |
学校卫生 | 学校卫生监督科 | 王志强 | 2846932 13603818861 |
计划生育 | 计划生育监督科 | 张耀伟 | 2846935 13939838352 |
注:涉及到手动录入填报的内容,由相应业务科室收集、汇总、填报,同时将汇总信息推送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