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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积极参加“诚信,让三门峡更出彩;信用,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0-06-15 16:58
来源: 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医疗服务监督科

诚信三门峡,健康你我他

----市卫健委、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积极参加“诚信,让三门峡更出彩;信用,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宣传活动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增强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614日,三门峡市卫健委、三门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参加由市文明办、发改委等在湖滨广场联合举办的诚信,让三门峡更出彩;信用,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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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卫健委、三门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高度重视卫生健康诚信宣传工作,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制作宣传宣传版面2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最近,街边小摊已成为老百姓的热门话题,很多城市已经慢慢允许人们设置摊位。那么,执业医师可以在街边摆摊设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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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就是说,医师执业必须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然后在医疗机构内开展诊疗活动。而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街边小摊不可能符合上述条件,所以,医师不能在街边摆摊设点行医。医师擅自在非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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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日新月异,一些不法分子投机取巧,以医疗美容之名,行坑蒙拐骗之实,由此引发的维权事件层出不穷。最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等8部门联合引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从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群众,擦亮眼睛,就诊或进行医疗美容时,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主动查看医疗机构资质证明,索取病历资料和票据,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同时正告医疗机构从自身做起,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医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