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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硬核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2-11 15:14
来源: 市人社局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硬核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三门峡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快速响应、主动应对、积极作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疫情应对防控非常时期的各项工作上来,坚持以“四个一”(即第一时间响应,服从统一指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主动奋战疫情第一线)为工作出发点,紧密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应急值守、宣传教育、人员排查、政策落实等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做到科学应对、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广大党员干部闻令而行,放弃春节休假,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的第一线高高飘扬,为打赢这场无声战役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1月22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次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党组书记、局长倪爱武同志坐镇指挥,多次召集局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单位)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早研究、早安排、早行动。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1月22日,我局在全省人社系统率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疫情防控值班和3个工作小组,16名业务骨干全程在岗在位,40余名领导干部轮流负责值班,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单位)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微信群、专项工作联络簿为主的全市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联络机制,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等信息报送制度。制定实施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按照市指挥部和省人社厅的统一要求,开展人员排查、提醒宣传、监督检查、信息上报和舆论引导等各项工作。

二是科学研判形势,统筹推进工作。先后6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及时传达省、市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的决策部署,及时针对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安排、湖北返乡农民工人员信息排查、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春节后工作安排等10余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制定出台文件、通告20余件,上报日报告38份,向省厅、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及报刊媒体报送工作信息40余篇。2月2日,我局通过张贴通告、网络推送转载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业务办理的通告》和《三门峡市人社局“不见面”业务办理指南》,对20项对外业务的办理进行了调整和通告,全面推行“不见面”方式办理业务,“不见面”业务日均办理110笔,线上办理占97%,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二、明确重点,严密排查严格管控

一是做好就业服务对象防控1月23日,我局向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发出通知,要求2020年不再安排人员到湖北等疫情地区外出务工。经过排查,我市1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10家劳务派遣公司2019年没有安排在湖北省务工人员。按照省厅统一要求,我市从1月23日起全面排查从湖北返乡农民工人员信息,每日向上级部门报告。截至2月10日,掌握我市农民工返乡26594人,已返岗1803人。其中,排查从湖北返乡农民工1957人(从武汉返乡农民工1560人)。

二是做好单位内部防控。在办公场所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水等防疫物品,对办公环境每日清洁消毒、通风。强化门禁值守,对进入人社系统区域的人员逐一测量体温、消毒、询问来访事由、做好登记,劝返无口罩来访人员和不必要的来访,降低风险隐患。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群,通过上传图片、电话查岗、视频会议、查看监控等手段对工作区域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严密排查职工情况。对全局在编职工、借调人员和临时人员及其亲友进行两次全面排查,尤其是在春节假期结束前专门对春节外出人员行程、旅行史、接触史进行严密排查,逐一作出健康提醒,指导安排居家隔离。截至2月10日,我局共排查职工及家属有武汉接触史3人,春节期间外出三门峡市辖区24人,已全部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目前大部分人员已经解除隔离限制,排除隐患,我局职工和家属没有出现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

三、精准施策,提供政策及资金保障

一是落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政策。1月25日,我局研究出台了《三门峡市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事宜的通知》,对在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一旦确认病情,直接认定为工伤,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并将有关药物和医疗服务临时纳入工伤支付范围。1月30日,我局对政府指定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预拨工伤保险专项资金350万元,对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治疗中产生费用直接从预拨资金抵扣,所需资金不足时,再予以追加。

二是做好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各技工院校强化应急值守,全面加强校园疫情管控工作,合理安排开学时间,暂停组织师生到湖北等疫区实习、培训、出差等各类活动。对已经安排到湖北实习、培训、出差的人员进行健康提示和限制性安全提示。专门对疫情应对防控工作安排春节值班,要求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情况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保证人员不断线,职责落实到位、通讯24小时畅通。实行情况日报送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推进线上招聘,做好就业服务。疫情发生后,我局迅速暂停各类大型招聘活动、跨区域劳务协作、集中培训活动,加大网络招聘、网上培训力度,统计从疫区返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民工、困难人员就业服务保障工作,引导农民工节后有序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我局将原定于在2月初举办的全市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调整为“春季网络人才招聘会”,把企业和岗位信息分批搬到网上实现了求职者有需求、用人单位有招聘、网上“市场”有服务,做到时时有服务、日日有招聘。截至2月10日,“网络招聘会”累计浏览量达到1.2万人次,262家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报名参会,提供岗位5000余个,收集简历600余份,300余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四是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援企稳岗。对因疫情造成不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的,可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办理。由此造成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延迟缴纳以及因疫情停工造成欠费的,按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疫情结束后3个月。缓缴期内,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五是加强政策扶持,保障企业用工。我局会同工信、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确保企业用工有保障。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积极引导中小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培训,经考核对取得证书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范围,所需经费按规定优先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其余的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不足的部分可由各地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四、强化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引导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正面舆情引导。一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电子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实时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人社部门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等内容,24小时不间断进行宣传。以各办公区域和各窗口单位为阵地,通过悬挂条幅、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等形式动员人人参与防控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及群众的信心和决心,营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在规定社区设立服务站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小区居民做好来访登记、秩序维护等力所能及的工作,并向社区居民发放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严把社区进出口,确保宣传到位、防控到人。截至2月10日,已组织党员干部44人次,开展志愿服务44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