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 有 全 民 健 康 就 没 有 全 面 小 康
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告公示> 文章浏览
关于压实责任、严控“三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2-25 09:54
来源: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压实责任、严控“三聚”的公告

12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我市撤除了道路交通卡点,加快了企业复工复产、生活秩序恢复步伐。卡点撤除,不等于疫情解除;零增长,不等于零风险。但仍有一些群众放松警惕,滋生麻痹思想,出现了聚集购物、聚会聊天、聚餐娱乐等危险现象。为巩固成果、扩大战果,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控“三聚”,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管理经营者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各街道、各社区(小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出现的人员“三聚”现象,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公众场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商场、超市、门店等的管理,实时把控调整人流密度,严格防止人员聚集购物;城管、住建、林业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城市广场、公园、游园、绿地等的管理,禁止集会性的唱歌、跳舞、打牌、喝茶等活动;商务、旅游等部门切实加强对酒店、宾馆等的管理,防止餐饮场所人员的聚餐娱乐;公安部门要建立巡查巡逻制度,加强对城区街道和社会面的管控。各公众场所基层管理单位和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避免出现人员“三聚”现象。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对于管辖区域内出现的群众“三聚”现象,管理单位要守土有责、负责劝离,不听劝阻者报告公安部门强制劝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履职尽责,引发群众聚集性事件影响恶劣的,一方面严格追究基层管理单位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倒追上一级主管部门行业管理的连带责任,以及相应辖区的属地管理责任。

  三、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警惕。广大群众要培养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少出门、不串门、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戴口罩、少聚集,上班、开会、购物、就餐等要与他人保持“一米距离”,这是文明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防疫工作的现实需要。要自觉抵制“脏乱差”行为,垃圾分类投放,共同营造整洁、舒适、文明的公共居住生活空间。

  四、全面落实健康绿码出行制度。在我市工作生活的所有人员请自觉下载“线上三门峡”APP,主动申请健康码,出示绿码,健康出行!各住宅小区、企业单位、酒店宾馆、商场超市等公众场所检测点要严格执行健康绿码岀行制度,对出入人员一律实行验码通过和测温通行。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