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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1-31 19:40
来源: 三门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三门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市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管控,切实做好确诊病例和就密切接触者和节后返乡返岗人员的监测等管控工作,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扎实做好重点人员统计信息填报工作。各县(市、区)要迅速动员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广大干部群众,依托“线上三门峡”,严格按照三疫防指〔2020〕2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重点人员信息统计工作,认真填报相关人员、疫情防控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得到及时统计、准确填写。

  二、加强对疫区返乡人员的管理。要严格加强疫区返乡人员管理,通过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确保其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场所和各单位指定的隔离场所,其家庭成员不得走亲访友,不得参加各类聚会聚餐,不得出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其他人员,如遇极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包干责任人和单位主管负责人报告,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外出。

  三、加强对密切接触人员的管理。凡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包括在同一车厢乘车的),必须严格实行定点场所进行集中单独隔离,严格实行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情况的,经专业医疗疾控人员评估批准,方可解除隔离。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