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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6-06-18 10:31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法制科

三门峡市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管理秩序,压实各方责任,彻底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和合法消费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时限

集中整治周期为2026 年7 15 日至 2026 年 12月 31 日,全程分三个阶段推进,同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常态化监管。

二、整治范围

三门峡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住宅小区(含老旧小区、安置小区、商品住宅小区)内设置、运营的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涵盖设备备案、水质达标、经营资质、日常维护、消费维权等全环节管理。(单位或组织内部自用非经营性的自用净水供水设备不在排查整治范围,可参考整治方案加强日常管理)

三、整治目标

坚持 “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从严整治、标本兼治” 原则,通过分阶段自查整改、清理清退、监督提升,全面解决现制现售饮用水无证无照经营、水质不达标、备案缺失、运维不规范、消费纠纷频发等问题,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实现经营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水质达标化,全力守护居民饮水安全。

二、压实各方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一)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水质安全和定期监测、设备运维、资质备案、信息公示、消费维权等全部责任。严格按照监管通知要求,完善营业执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报告等合法手续,主动向小区物业备案,定期开展水质自检、滤芯更换、设备清洗消毒;水质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立即停业整改,妥善处理预存费用退款等事宜,严禁违规经营、虚假宣传。

(二)物业服务企业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小区内售水机管理责任方,负责牵头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经营单位按期备案、规范运营;对备案资料、资质手续、水质状况进行初审,及时向业主公示备案及整改情况;对不符合标准、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依法解除场地使用协议,配合完成设备清退;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建立小区售水机管理台账,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三)监管部门责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前期排查及清理整顿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自查、备案、公示、停业整改、设备清退等工作,将整治成效纳入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协调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提供水质卫生标准、设备规范设置等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确保查整改工作专业、规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过程参与,依法查处售水机经营单位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牵头负责处置居民充值退款、消费纠纷等权益保障问题,督促经营单位限期妥善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合住建、卫健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共享监管信息。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售水机水质卫生监督日常管理,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组织经营单位、物业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普及卫生管理规范、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建立长效日常管理机制,面向社会聘请志愿者参与日常监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三、整治实施阶段及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自查备案与集中整改阶段(2026 年 7  1 5 9 15 日)

1、全面启动自查: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所有现制现售售水机开展拉网式自查,逐一核查经营单位资质、设备手续、水质状况、运维记录,建立详细自查台账,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时限。

2、规范备案管理:督促所有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属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提交完整备案资料,完成备案登记,到期未按要求备案的一律暂停运营。

3、及时公开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将经营单位备案情况、资质审核结果、水质达标情况,在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醒目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主动接受业主监督。

4、从严停业整改:对自查发现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手续不全、运维不规范的售水机,一律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运营。

5、强化督导指导:住建部门全程督导各物业自查整改工作,对整改难度大、专业性强的小区,协调疾控中心专业人员现场指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第二阶段:清理清退与消费维权阶段(2026 年 9 16  10 31 日)

1、坚决清理清退:对第一阶段整改后,仍无合法证照、水质不达标、拒不备案或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物业服务企业正式解除场地使用协议,限期完成设备清退、撤离小区,杜绝违规设备继续运营。

2、抓实消费维权:针对清退过程中出现的居民预存水费、充值卡退款等消费纠纷,由市场监管部门全程督促、跟踪落实,责令经营单位限期妥善处置,确保居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杜绝推诿扯皮、拒不退款等行为。

3、完善清退台账:各物业服务企业将清退设备信息、经营单位信息、整改结果建立清退台账,及时报送属地住建、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达到标准的经营企业,由有关部门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与长效提升阶段(2026 年 11 1 日 —12月 31 日)

1、全覆盖监督检查:卫健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照前期排查台账,对全市所有住宅小区现制现售售水机开展逐台、逐小区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资质备案、水质检测、设备运维、信息公示、整改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闭环整改。

2、开展业务培训:卫健部门牵头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召集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系统讲解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政策、卫生标准、运维规范、备案流程,提升各方规范管理意识和业务能力。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梳理整治工作经验,健全日常巡查、定期抽检、备案管理、联合执法等常态化管理制度,将售水机管理纳入日常监管范畴,防止问题反弹。

4、引入社会监督: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志愿者、小区居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小区售水机日常巡查、违规线索上报、政策宣传等工作,构建 “部门监管 + 物业管理 + 社会监督” 的长效管理体系。

四、工作保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是重要民生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作为,杜绝安全隐患于未然,层层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物业直接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专人专班负责,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打通监管环节,消除监管盲区,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

(三)从严督查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水质超标、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政府官网、社区公告、业主群、短视频等多种渠道,宣传整治工作要求和饮用水安全知识,引导居民科学用水、理性消费,主动监督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饮水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