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情况
为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使用管理,发挥基金效益,保证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确保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合理筹集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3〕94号)、《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社〔2013〕213号)、《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豫卫医〔2014〕40号)和《三门峡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三财社〔2015〕5号)等有关规定,扎实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近年来,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都是领导下,认真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审核、支付管理制度及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监督基金运行等工作。严格按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小组评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及时将救助信息录入国家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登记平台,截止2023年11月30日,累计申请人次66人,其中身份不明27人,无力支付39人,累计申请金额2912726.41元,其中身份不明申请合计1667248.56元,无力支付申请合计1245477.85元。